贪图口腹非法电鱼 宁南8人涉嫌犯罪被抓获

  
2026-08-11 09:35:2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为饱口腹之欲组团下河电鱼,殊不知此举已触犯刑法。近日,凉山州宁南县公安局循线深挖,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一举抓获8名涉案人员,现场查获渔获物270余条及电瓶等全套电鱼工具,以严打态势守护流域水生生态。


此前,该局松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松新镇辖区河段有人使用电击设备非法捕鱼。民辅警迅速赶赴事发水域布控拦截,当场将正在实施捕捞的8名嫌疑人全部查获。现场清点各类野生渔获270余条,收缴电瓶、电捕竿等禁用工具若干。目前,涉案渔获、作案器具已移交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生态损害专业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民警介绍,电鱼属于“绝户式”捕捞,高压电流会直接灭杀鱼卵、鱼苗,幸存成鱼也会丧失繁育能力,对河道生态造成不可逆破坏,相关行为多重法律明令禁止。根据刑法,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渔业法明确,电鱼行为可没收渔获、渔具,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一律移送追责。同时依据民法典,行为人还需承担水域生态修复赔偿责任。

警方警示,切勿因一时嘴馋触碰法律红线,辖区公安将持续常态化巡河,对非法捕捞保持零容忍高压打击,欢迎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线索,共同守护水域生态平衡。

(宁南公安供图)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