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女性人设网恋设套 男子虚构事由诈骗十万余元

  
2026-08-10 09:23:4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线上温柔贴心的恋人,线下竟是图谋钱财的骗子。近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恋网络诈骗案,男子王某鑫伪造女性身份与被害人网恋,多次编造借口索要钱财,诈骗总额超十万元,最终因诈骗罪获刑,同时需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

男扮女装编织网恋骗局 骗取他人钱财超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6月,王某鑫经中介提供的微信结识被害人李某。为实施诈骗,他刻意隐瞒男性身份,在网上下载年轻女性生活照,虚构名为“王斌”的女子身份,以谈恋爱为由长期和李某线上聊天,慢慢打消对方防备,骗取信任。

取得李某信任后,2025年6月至8月,王某鑫伙同绰号“飞机”的同伙,继续使用虚假女性身份,编造偿还欠款、生活缴费、自身及父亲生病等急需用钱的谎言,不断诱导李某转账、消费。经查,李某先后向王某鑫微信转账116笔,合计92037.19元;王某鑫还擅自使用李某微信消费140笔,金额9041.66元,涉案总金额101078.85元,达到诈骗数额巨大标准。

2025年10月13日,民警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湾庄将王某鑫抓获。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王某鑫对全部犯罪事实、证据无异议,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具备坦白从轻情节。

认罪认罚获从轻处罚 法官以案警示防范网恋诈骗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异性身份,依托网络婚恋关系捏造事由骗取他人大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惩处。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法院综合犯罪情节、涉案金额及社会危害作出从轻判决。

最终判决:被告人王某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李某全部经济损失101078.85元。

案件宣判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开展反诈普法。法官表示,网络虚拟环境容易掩盖真实身份,但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网恋诈骗套路高度统一:伪造异性人设、长期温情聊天获取信任、编造突发变故索要钱财,迷惑性极强。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要保持理性审慎,不要仅凭线上交流轻信他人。遇到网友以生病、还债、资金周转等理由借钱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对从未线下见面的网友,坚决不转账、不垫付。大家要同时守住心理与财产两道防线,摒弃网恋遇真爱的侥幸心理,谨防落入情感诈骗圈套。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