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法院:厘清边界定权责 调解促和化纠纷

  
2026-08-07 17:16:34
     

殷家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大邑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物业服务瑕疵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既维护了小区正常管理秩序,也促使当事人关系得到有效修复。

该案中,小区业主张某、王某自2024年5月起,以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则认为,业主长期欠费影响小区整体运维,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承办法官围绕“服务存在瑕疵能否成为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这一焦点,向业主充分说明,物业服务涵盖设施维护、清洁绿化等多项内容,判断服务质量应综合考量整体运行状态。同时,法官也向物业公司指出,车辆乱停、垃圾清运不及时等问题涉及业主日常生活,物业方应主动履职、及时整改。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就物业费交纳事宜达成一致,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下一步,大邑县法院将继续通过巡回审判、案例释法等途径,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引导业主和物业公司依法履约、良性互动,助力营造和谐宜居的小区环境。

编辑:张晓雨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