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苗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工程款拖欠是制约建筑行业发展、影响企业良性经营的突出痛点,极易引发资金链断裂、劳务欠薪、材料欠款等连锁问题。8月7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获悉,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以法理相融、柔性调解的方式,成功调处一起标的157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高效化解企业经营难题,精准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据悉,2022年3月,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集团有限公司、张某签订《土石方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企业按标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进场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土石方工程施工任务。
2023年11月,双方完成工程最终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610余万元。结算完成后,被告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157万元款项长期拖欠未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无奈诉至前锋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充分考量建设工程纠纷案情复杂、诉讼周期长、鉴定成本高、对企业经营影响大的特点,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原则,全程开展双向调解、耐心释法明理。
针对被告方,法官清晰梳理合同约定与结算事实,明确双方结算协议合法有效,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是企业法定履约义务,拖欠工程款不仅违背契约精神,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原告方,法官客观剖析诉讼风险,告知案件若进入司法鉴定、开庭审理程序,将耗费大量时间、财力、人力,进一步加剧企业经营负担。
为最大限度平衡双方利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官多次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双方摒弃对立心态、立足经营实际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细致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由被告分期支付剩余157万元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张某单独承担26万余元平场开挖工程剩余款项支付责任。同时双方明确,款项结清后原告依规开具对应发票,法院当日依法解除财产保全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程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此次调解方案兼顾双方诉求,既依法守住施工企业合法债权,帮助企业回笼流动资金,又充分考虑被告经营压力,通过分期履约减轻资金负担,实现双赢解纷。
下一步,前锋区法院将持续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深耕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更柔性、更高效、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快速化解商事矛盾、破除企业发展梗阻,持续擦亮司法助企品牌,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