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延拒付工伤赔偿!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促11万余元案款全额兑现

  
2026-08-05 14:13:48
     

刘晓月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工伤赔偿是务工人员治病疗伤、维系家庭生活的“救命钱”,直接关系群众基本民生保障。8月5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获悉,该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执结两起建筑领域工伤待遇执行案件,通过法理劝导加担保履约的方式,推动用人单位全额兑付共计11.36万元工伤赔偿款,切实维护受伤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张三、李四(均为化名)系某建筑工程公司务工人员,二人在工地作业过程中先后发生工伤事故。纠纷发生后,二人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判令该建筑工程公司分别向张三支付工伤待遇5.36万元、向李四支付工伤待遇6万元。

仲裁裁决生效之后,涉案建筑工程公司迟迟不履行付款义务。两名当事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务工,医疗、生活开支压力巨大,多次自行向公司追索赔偿无果,无奈之下,先后向前锋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立即将两案纳入涉民生执行绿色通道,启动涉民生案件优先办理机制。

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线上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开展全覆盖查控;另一方面前往企业经营场所实地走访,依法传唤公司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问询。

面对执行工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态度消极,反复以企业资金紧张、工程项目尚未结算为由推脱,拒不履行赔付义务,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为破解执行困局,办案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对被执行人开展释法明理,清晰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面临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

在法律威慑与情理劝导双重作用下,企业法定代表人充分认清拒不执行的法律风险,打消拖延观望的侥幸心理,当场承诺两个月内付清全部案款。为保障赔偿款能够兑现到位,由其儿子以个人存款为案件履行提供担保,双方正式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和解不是案结,履约才是关键。达成协议后,执行干警持续跟踪监督履约进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按期筹措资金。

在约定履行期限内,该建筑工程公司将两笔工伤赔偿款全额汇入法院执行专户,两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圆满办结,受伤劳动者的胜诉权益真正落到实处。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