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中院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本以为摸清工地物资看管漏洞,深夜偷运电缆能悄无声息变现,攀枝花一名工地工人一时贪念走上盗窃歧途,虽全额赔偿取得谅解,仍难逃刑事处罚。近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工地监守自盗典型案例,以案为鉴警示务工人员严守法律底线。

深夜伺机作案 收费站附近人赃俱获
2025年3月,邓某某入职绵阳一家建筑公司,在攀枝花全钒液储能电站项目工地务工。日常值守中,他发现工地夜间电缆无人看管,贪念滋生,谋划趁夜色盗窃铜芯电缆变卖牟利。
当月26日深夜,邓某某携带断线钳潜入工地,剪断、分装各类铜芯电缆共计139.92米,全部装进私家车后备箱,驾车准备上高速外出销赃。车行至金江收费站附近,项目负责人发现电缆失窃,当即通知邓某某返回工地配合核查。
邓某某心虚之下将车辆停放在金江火车站广场,独自回工地。办案民警问询时察觉其神色反常,随即前往停车场排查,透过车窗查获全部被盗电缆。尚未等民警开展检查,邓某某主动坦白全部作案经过,配合清点赃物。经物价鉴定,被盗电缆价值13762.06元。
案发后,邓某某深刻悔悟,主动向施工单位赔付各类损失合计63839.41元,超额弥补财产损失,顺利取得企业书面谅解。

心存侥幸触刑律 一纸判决警示从业者
法院审理认为,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主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获谅解等多重从轻情节,综合考量犯罪情节与悔罪态度,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邓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承办法官介绍,该案属于典型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务工人员熟悉场地、物资存放与安保短板,本应恪守岗位职责,却利用信息便利侵占企业财产,既辜负用工单位信任,也严重扰乱项目建设秩序。
法官提醒广大务工群众,切莫心存侥幸贪图蝇头小利。工地建材、电缆等物资均受法律保护,盗窃不论价值高低,都将触犯刑法。唯有踏实务工、守法经营,才能守住安稳生活,切勿因一时贪念断送个人前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