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筠连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耐心组织双方沟通,最终促成执行和解。
2022年10月起,蒲某向筠连县某销售店陆续购买猪饲料、玉米等货物。经结算,蒲某共差欠某销售店1.8万元货款。该销售店老板多次催收未果,将蒲某诉至筠连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蒲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案款。蒲某在履行部分钱款后便不再履行,直到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蒲某下落的线索,“执行110”迅速出警对其进行拘传。
经了解,蒲某并非恶意赖账,而是因为饲养的猪遭遇猪瘟病死,家中老人瘫痪在床,还有3个孩子需要抚养,暂时丧失了清偿能力。但是蒲某本人有积极还款的意愿,只是短期内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分析蒲某的现实状况,换位思考对方的难处;另一方面告知蒲某若继续逃避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积极还款,提出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蒲某当场履行部分案款,余下案款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古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