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钰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为发挥综治中心在基层治理中的枢纽平台作用,提升基层组织的解纷能力,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展了“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专题培训。贡井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邓海川、副庭长罗李梅分别就物业纠纷、劳动争议类型化纠纷化解进行授课。

邓海川以近年来判决生效的典型物业合同服务纠纷为例,从选取示范性案例,到示范案件判决生效效力,最终推动类案批量化调解层层递进,以案释法,就物业纠纷中常见的收取空置房物业费、物业进驻招投标法定程序、业主违法建设、物业服务质量、邻里矛盾等问题进行了释法明理。为法院坚持调解优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发现物业问题、倾听业主困难,批量化解物业纠纷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
罗李梅从近年来审理的多元化、复合性、代表性劳动争议案件出发,剖析了10余件劳动争议案件案情上的共性,选取示范诉讼,就诉讼中涉及的未签订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公积金、假外包真派遣、节假日三倍工资、要求工伤赔偿等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倡导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时灵活运用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司法确认等途径,依托“红梅党员法官工作室+人社+工会”畅通联合沟通与依法协调渠道,助推劳动争议源头防预和批量化解。
在提问互动环节,参会人员就日常调解过程当中遇到的物业服务人的主要义务、信息公开义务,物业公司选聘、解除物业法定程序,试用期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进行了提问,邓海川、罗李梅在培训现场一一进行了解答。各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意义重大,收获颇丰,对“示范诉讼+批量化调解”有了清晰的认识,为开展批量化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
此次培训是贡井法院主动融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的重要举措,切实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对类案纠纷的识别能力、调解技巧及实质化解水平,有力推动物业与劳动争议等类型化纠纷的前端预防和源头治理,进一步夯实了“综治中心统筹、司法示范引领、多元力量协同”的基层善治格局。
来自基层的30余名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司法所所长及综治中心常驻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