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翠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省法院咨询委员会第二调研组前往自贡,围绕“商事调解法治化与市场化发展路径”开展专题调研。

在专题调研座谈会上,自贡中院通报了今年以来自贡法院商事调解工作进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区(县)法院、富顺县公证处以及辖区商事调解组织,围绕商事调解实践中的困难与突破分别进行交流。

调研组肯定自贡先行先试的阶段性成效,认为商事调解正面临重要发展机遇,必须乘势而上、再接再厉。
调研组指出,要充分认识《商事调解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把商事调解置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大局中来谋划,珍惜已有基础,正视短板弱项,立足自身实践,在稳扎稳打中推动良好开局。要加快建立行业监管与行业自律并重的制度框架,推动调解组织规范化、专业化运行。同时,着力打通诉讼、调解、仲裁、公证等多元解纷程序的衔接闭环,建立矛盾纠纷分流预警机制,形成全链条协同格局。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持续深化自贡“红梅·燊辉”商事调解品牌,加强与司法行政、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的协调联动,从供需两端精准发力提升商事调解应用实效。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市场主体认可度与信任度。要强化司法保障功能,完善司法确认快速响应机制,加大类型化案件法律指导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践中暴露的真问题推进举措创新,在依法依规前提下鼓励差异化探索,推动商事调解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自贡法院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贯彻省法院的部署要求,紧扣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立足自贡低空经济、彩灯等特色产业实际,精准对接重点领域司法需求,持续擦亮“红梅·燊辉”商事调解品牌,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更实举措回应群众关切、更强担当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走出一条具有自贡特色的商事调解新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