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雯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俞阳
为切实维护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德阳市旌阳区法院持续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柔性执行措施,近日促成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断线”数年案件达成和解,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切实兑现为“真金白银”。
申请执行人丰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至旌阳区法院,经审理作出生效判决,确认李某某应向丰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6万元。判决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某未按期足额履行赔偿义务,丰某某遂向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案件首次进入执行程序,经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与线下实地走访调查查明:李某某家中丈夫与子女均属低保保障对象,全家仅李某某一人在外零散务工,月收入约2800元,名下无房产、存款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鉴于被执行人确无即时足额履行能力,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该院集中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对历年终本案件逐一进行“回头看”筛查,本案也在专项核查范围内。执行干警联系原申请执行人丰某某的代理人告知案件重启核查事宜时,得知丰某某已于2023年去世。针对该情况,该院第一时间依职权核查丰某某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主动联系继承人,释明执行程序主体变更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继承人提交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利凭证等材料,正式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并恢复执行。
此后,该院对李某某名下财产启动新一轮排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因李某某当时收入不稳定,双方最终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方案,案件依法中止。2025年4月,继承人向法院提交再次恢复执行申请。该院执行团队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查清被执行人账户情况后,未直接冻结其所有账户,而是依法对其日常薪资往来使用频繁的银行账户采取限额冻结措施,同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
账户被冻结后,李某某被迫主动联系法院说明自身近况。执行法官抓住这一关键沟通契机,一方面向其逐条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定后果,明确告知其若继续消极拖延,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拘留等更严厉的惩戒措施;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其实际诉求,细致核实其当前务工收入及家属照料等家庭刚性开支情况,摸排其实际履行能力,为后续制定兼顾双方权益的可行履行方案夯实基础。
执行法官核实丰某某的法定继承人身份信息后,引导全体继承人参与到执行程序中,采用“背对背分头沟通+面对面集中协商”的调解模式开展工作:一方面向继承人通报案件财产查控结果、李某某家庭真实收支情况,释明执行工作的现实边界,逐步消解当事人对全额快速兑付的高期待;另一方面向李某某严肃强调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定义务,引导其结合自身收入情况拿出可落地的履行方案。
经多轮耐心协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某自2025年起,每年在约定时限前将8000元赔偿款转入法院指定执行案款账户,由法院发还给丰某某的法定继承人,直至4.6万元赔偿款全额履行完毕。目前首期案款已按约定转入账户,执行和解方案正在正常履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