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手表、钢笔、眼镜、车钥匙、普通插座……这些看似平平无奇的随身物品,你是否会想到,它们有可能被悄悄改装,变成隐蔽偷拍、窃听的违禁器材,时刻窥探个人隐私?
南江县法院通过一起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带大家揭开这些“隐形耳目”的真面目,守住个人隐私安全底线。
案情回顾:男子非法售卖窃听窃照器材获刑
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邹某某在未取得任何相关审批许可的情况下,私自购进大量经过改装、具备隐蔽摄录功能的窃听窃照设备。
通过线下零售、线上微信推广等方式,邹某某对外售卖偷拍钢笔、摄像手表、针孔眼镜、改装车钥匙、微型摄像头等各类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并通过物流邮寄销往各地,累计非法获利5850元。
经公安机关物证鉴定,其售卖的手表、眼镜、车钥匙、钢笔等物品,均具备隐蔽摄录、窃听功能,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邹某某曾有刑事犯罪前科,且多次实施同类违法销售行为,主观恶性较大。其行为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威胁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依法不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以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全部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现场扣押的各类窃听窃照器材依法没收。
法官释法:无“灰色地带”,售卖即违法
很多人存在误区:只要我不自己偷拍,只是帮忙售卖,就不算大事。
但法律明确规定:
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购买、持有,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直接构成刑事犯罪,不以是否实际偷拍窃听为定罪前提。
此类隐蔽器材一旦流入社会,极易被不法分子用于:偷拍偷窥、侵犯他人隐私;窃取个人信息、商业秘密;滋生敲诈勒索、诈骗等关联犯罪。
销售窃听窃照器材没有侥幸、没有例外、没有灰色地带,触碰即违法,跨越即追责。
法官温馨提醒
致电子产品经营者
广大商户务必合规经营、严格甄别货源,坚决不采购、不售卖任何隐形偷拍、窃听类改装设备。切勿贪图小额利润触碰法律红线,一旦涉罪,不仅面临刑罚、罚金,还将留存终身犯罪记录,影响个人及从业信用。
致广大市民群众
1. 提高警惕,日常入住酒店、租住房屋、出入私密场所,留意插座、摆件、钟表、钢笔、眼镜等可疑物品;
2. 坚决不购买、不使用、不传播任何隐形窃听窃照设备;
3. 发现身边有人售卖、安装、使用偷拍窃听器材,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谢荣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