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改革试点方案》及成都中院群体性纠纷示范诉讼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成都高新区法院对集团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精准甄别繁简,科学分流审理模式,对复杂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运用“示范诉讼+批量调解”工作机制办理。近日,高新法院妥善处置了杨某等17名劳动者诉某保险公司劳动争议集团案件兼顾劳动者维权诉求与企业经营压力实现劳资双方互利共赢。
该批劳动争议案件事实相近但争议焦点有所不同,属于较复杂的群体性纠纷。若采用传统逐案审理模式,开庭次数多,维权周期长,企业也要重复应诉,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还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风险。为此,承办法官将17件系列案件统一归口办理,按不同争议焦点类型选取其中3件案件作为示范案件快审快判,厘清案件核心事实与法律适用规则。待示范案件二审开庭结束并确定裁判尺度后,同步推进剩余14件平行案件的化解工作。
办案团队按照示范案件的裁判尺度进行细致的释法明理,告知双方案件预期走向、诉讼风险,让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清晰预判,自主选择最优解纷路径。经过多轮耐心沟通疏导,14件平行案件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某保险公司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14名劳动者随即申请撤诉,实现批量纠纷依托“示范诉讼”一次性实质化解。
本次以“示范诉讼 + 批量调解”的案件办理充分彰显示范诉讼机制的独特价值:既能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杜绝“同案不同判”,又能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用更低成本、更高效率化解劳动争议,平衡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下一步,高新法院将持续推广“示范诉讼 + 批量调解”工作模式,常态化高效处置群体性、类型化纠纷,以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践行司法为民,持续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