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近日,申请人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将一面印有“高效执行促进社会诚信,尽心办案捍卫司法权威”的锦旗送到彭州法院执行干警手中,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执行干警司法为民、担当作为的充分肯定。

2025年4月23日,成都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范某、谢某向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连带支付股权转让款212.26万元及利息;四川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范某、谢某向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返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支付利息损失;四川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范某、谢某向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3万元;彭某、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外,四川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范某、谢某、彭某、徐某还需承担仲裁费、保全费等,裁决总执行标的逾500万元。
2026年3月26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决定书,将该案交由彭州法院交叉执行。
2026年7月4日,申请人通过“执行110”向彭州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彭某因另案被另一法院司法拘留,将于次日释放。接到线索后,该院执行局迅速响应,提前部署、精准布控,并于7月5日(周日)清晨赶赴成都市拘留所,成功在彭某被释放时将其控制并拘传到院。
彭某到院后,法院执行干警一方面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告知其若继续逃避执行,将面临纳入失信名单、罚款、司法拘留乃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责任等后果;另一方面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在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强大执行威慑下,彭某从消极抵触逐步转变为积极配合,最终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彭某于当日向申请人支付30万元,并将某项目的应收账款质押给申请人,由申请人收取该账款用于清偿剩余债务。
彭州法院充分发挥“执行110”快速响应机制,闻警即动、周末出击,成功控制长期躲避的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部分款项,并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案件取得实质性进展,胜诉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彭州法院将继续深化交叉执行机制运用,持续向“执行难”亮剑,以精准高效的执行举措,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让司法公正直抵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