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琴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牟廷河
近日,营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辅警冯亮在返回单位途中,行至绥安大道时,发现道路旁绿化带突发起火,枯草枝叶遇明火快速蔓延。险情面前,他立即停车上前开展先期扑救。一旁途经的公交车驾驶员发现险情后,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求助。
由于单人处置力量有限,冯亮当即向单位请求支援。陈伟宏处置小组接到指令后,火速赶往现场协同处置。随着现场随车灭火器全部用尽,民辅警紧急征用号牌为R1690D公交车上的灭火器接续灭火。经过十分钟奋力扑救,现场明火被成功扑灭,彻底消除火情蔓延隐患,有效守护了道路通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