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7月20日,记者从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贡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据新闻发言人介绍,近5年来,自贡市机动车保有量以年均10%-15%的速度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底,小汽车保有量约34.71万辆,停车位需求约38.2万-45.1万个。自贡市城区人口规模大于50万人,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比仅为0.48,远低于《城市停车规划规范》确定的1.1-1.3,停车位总量缺口较大。
《条例》就立法目的与依据、适用范围、名词解释、管理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投资保障、鼓励措施、文明停车宣传教育等作了规定。运营管理规定,就智慧化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停车场备案管理、收费管理、免费停车、经营管理者义务、机动车停放规定、禁止性行为、停车资源共享等作了详细规定。明确建设智慧化城市停车信息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实行停车场备案管理制度;规范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适用范围;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免费时长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鼓励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停车场开放共享。
据悉,该《条例》是自贡市首部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性法规,立足民生实际、回应群众关切、体现治理创新。
条例对未按规定备案、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或施划泊位等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罚则,做到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同时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强化权力监督。与上位法衔接,对已有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作转致适用,避免重复立法,维护法治统一与严肃性。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自贡市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