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侥幸驾驶不可取!眉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四大队曝光多起典型案例

  
2026-07-21 11:00:1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交通无小事,安全大于天,日常行车中,不少驾驶员心存侥幸,漠视交通规则,各类违法不仅扰乱道路秩序,更暗藏极大安全隐患。近期,眉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四大队严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现对多起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案警示、敲响警钟。


被处罚人:倪某某,违法时间:2026年7月6日

违法地点:秦家至万胜村道1公里300米处

违法行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被处罚人:刘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7月6日

违法地点:秦家至万胜村道1公里300米处

违法行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辆号牌:川ZU***0

被处罚人:廖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30日

违法地点:国道351 2874KM+400M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


车辆号牌:川ZR***8

被处罚人:解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12日

违法地点:三苏镇繁荣街

违法行为: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


车辆号牌:川Z1***M

被处罚人:王某某

违法时间:2026年6月30日

违法地点:东坡区工业大道3公里200米处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