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追回维修资金 广安严查四类物业乱象

  
2026-07-20 19:59:2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是基层民生治理重点领域。为持续深化物业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规范房企、物业、小区业委会履职行为,广安市住建局集中发布全市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二期),曝光武胜、岳池、华蓥4类物业领域突出问题,通过查处一批、警示一片,全面净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财产权益。

案例一:武胜一物业违规提前收取物业费,全额清退12万余元

2026年3月,武胜县住建局接到致远梧桐郡小区业主投诉,反映小区物业公司违规提前计收物业费。经核查,该小区购房合同约定2025年6月交房,但项目彼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不具备合法交付条件,业主实际接房时间延后至2026年3月。涉事物业无视法定交付标准,擅自以合同约定交房日期起算物业费,违规收取房屋未达标交付期间的费用。

武胜县住建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完成全面取证,认定企业违规收费事实清晰,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物业逐户核对业主接房记录,重新核算物业费并全额退还违规款项。截至2026年4月,该物业完成341户业主退费,累计退还违规资金125408元,全面完成自查整改。

法律警示: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未达到交付条件、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费起算时间严格以房屋实际合法交付为准。物业企业必须规范收费台账,主动公示计费标准,杜绝提前计费、违规收费行为。

案例二:岳池一房企拒不缴纳业委会筹备经费,被责令足额补缴

2026年3月,岳池县住建局收到盛世铭都小区业主投诉,四川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按规定缴纳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住建部门核实线索后,移送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执法部门向房企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该企业已将筹备经费足额缴存至街道办事处专用账户。

法律警示:条例明确新建小区建设单位须在预售、现房销售前,足额缴存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保障业主自治组织正常组建。开发企业应当主动履行法定责任,杜绝漠视物业管理法规、逃避法定义务的行为。

案例三:岳池和美益家物业捆绑物业费限制业主接房,被责令立即整改

2026年3月,12345政务热线收到雍合湾小区群众举报,和美益家物业以业主未结清物业费为由,拒绝为业主办理接房手续。住建部门核查确认该捆绑限制行为违规,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局后,执法人员约谈企业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责令立即纠正违规操作。目前涉事业主已顺利完成接房流程。

法律警示:房屋交付、物业费缴纳分属两套独立法律关系,开发商交房义务与业主缴费义务不得相互捆绑。物业不得以欠费为由设置门槛,阻碍业主办理接房、入住等基础手续。

案例四:华蓥荟景时代业委会监管缺位,维修资金损失1.74万元全额追回

华蓥市住建局开展物业行业专项检查时发现,荟景时代小区业委会在南苑消防主管道改造项目中履职缺位,工程验收流于形式。施工方未经许可私自更换合同约定建材,因业委会未严格核验施工质量,造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损失17420元。

住建部门约谈业委会负责人,下达整改要求,并将监管失职线索移送纪委监委。小区业委会重新组织工程验收,全额追回损失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相关责任人接受批评教育。

法律警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养老钱”,业委会必须全程把控项目施工、材料核验、竣工验收全流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明细,筑牢维修资金安全防线。

此次曝光的4起典型案例,涵盖物业违规收费、房企逃避法定责任、物业违规催缴、业委会监管缺位四大群众高频投诉问题,暴露出部分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共性短板。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