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审结特大销售盗版儿童图书案 三人获刑

  
2026-07-20 15:04:36
     

肖昕玙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郝飞

近日,成都市郫都区法院依法审结最高检、公安部等五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被告人蔡某某等三人销售盗版儿童图书案,对通过网络大规模销售盗版儿童图书的犯罪行为予以严惩,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守护儿童阅读净土的鲜明司法立场。

被告人蔡某某伙同被告人屠某某、肖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从他人处进购明知系侵权复制品的“米小圈”等系列盗版儿童图书,并通过多家网店进行销售,销售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某等三人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系侵权复制品的图书,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经过法院释法明理、教育引导,三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主动预缴罚金,并主动向被侵权单位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后果、认罪悔罪态度,并综合考虑被告人蔡某某等三人的违法所得数额、非法经营数额、盗版书籍数量及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对蔡某某等三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五万元至五万元不等,部分被告人宣告缓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现案件已生效。

案件审结后,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一行专程来到郫都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赠送锦旗,对全体办案干警的辛勤付出和公正审理表示感谢。出版社负责人表示,盗版图书在市场上的泛滥不仅严重损害了出版社合法权益,也对正版图书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了破坏,郫都区法院对此类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惩,有力震慑了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彰显了司法机关守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坚定立场,为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该案是依法严惩销售盗版儿童图书犯罪的典型案例,对加强儿童图书著作权保护、净化儿童阅读文化空间具有重要意义。儿童图书是未成年人启蒙益智、塑造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高品质的正版儿童读物凝聚了作者、插画师、出版社等多方智力成果,销售盗版儿童图书不仅严重扰乱图书市场经营秩序、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更使质量低劣、内容错漏的盗版书籍流入市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传递出司法严格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犯罪零容忍的鲜明导向,助力净化文化市场经营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