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人机被广泛应用在航拍、娱乐、农用等领域,但随意飞行带来的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私自“黑飞”不仅扰乱低空秩序,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自全省公安开展无人机“净空”专项行动以来,眉山市彭山公安持续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严查各类违规飞行行为,现曝光三起查处的典型案例。
7月1日,黄丰派出所查处一起无人机“黑飞”案。经查,毛某某未进行无人机实名登记便擅自飞行,因操作失误导致无人机撞上附近一处高压线路,造成高压线损坏。电力部门前往检修,同时向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民警到场依法开展调查、固定证据。毛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电路维修费用。彭山公安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对毛某某作出处罚。

6月21日下午,民警在五湖四海区域巡逻时,发现刘某某在未申请飞行许可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该行为违反了空域管理规定,彭山公安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罚。
5月14日上午,唐某某在观音街道图书馆外,操控微型无人机飞行。因其未按规定完成实名登记,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彭山公安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对唐某某作出处罚。

警方提醒
天空并非法外之地,无人机飞行有明确法律约束。未实名登记就飞行、未经许可进入管制空域飞行,或是破解无人机禁飞限制、非法操控无人机系统等行为,均触犯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彭山公安在此呼吁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务必提高安全与法律意识,主动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飞行前确认空域范围、依规申请许可。自觉远离“黑飞”,规范操作飞行,携手守护辖区低空安全与公共安全。
(郑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