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欠条拖五年 法官调解当场付

  
2026-07-16 10:10:43
     

王春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乐至县人民法院龙门镇“小镇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建房工程款纠纷案。经法官多次居中斡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原告主动撤诉,一起积压近五年的纠纷彻底平息。


2021年,原告向某承接被告杨某家自建房工程。房屋完工交付后,双方对工程款进行核算,在总工程款中扣减了杨某自行安装的门窗、水电、栏杆等对应的费用。经抵扣,仍有部分余款未结清,同年11月17日,杨某立下欠条,确认尚欠建房尾款15000元。此后杨某迟迟未履约,向某多次催收无果。2026年3月,向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支付工程尾款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研判认为该村尚有多户类似纠纷,若直接判决恐激化矛盾,遂联合“小镇法官”优先启动庭前调解程序,及时平息双方对立冲突。

调解初期,双方对立情绪突出。被告杨某提出“异议三连”:一是房屋存在施工瑕疵;二是原告尚欠其部分务工工资;三是结算时抵扣的门窗、水电等费用定价过低,故不愿全额支付未结尾款。原告向某则称,房屋交付时被告未提房屋质量问题,欠条是被告签字确认的,被告应按约付款。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针对争议焦点,“小镇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模式: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欠条系其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交付多年后再就房屋质量和费用抵扣问题提出异议,难以被支持;另一方面劝导原告换位思考,理解对方实际困难,并考虑未向对方支付工资的事实,适当让步。

经过法官几轮耐心疏导,反复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原告5000元,双方涉及的工程款、利息、劳务工资等所有争议一并了结,原告撤回起诉。至此,这起长达近五年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中,该院法官摒弃“一判了之”思维,坚持法理、情理融合,精准把握双方利益平衡点,促成纠纷一次性了结,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避免了“法律胜诉、兑现困难”的局面。立足此次纠纷化解实践,乐至法院“小镇法官”将继续深耕基层治理,以柔性司法赋能乡村善治。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