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源剑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男子吴某两次因盗窃身陷囹圄,刑满释放仅半月便重操旧业,短短三个月内深夜撬窗潜入多家沿街店铺,疯狂实施盗窃九次。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理该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失业生贪念 深夜撬窗开启盗窃恶行
2024年11月,被告人吴某辞去工作后,失去稳定经济收入。好逸恶劳的他不愿踏实务工谋生,心生歪念,妄图通过盗窃快速牟利,自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当月某天深夜,吴某在攀枝花市仁和区街头闲逛伺机作案,发现一家火锅店闭店后店内无人、安防薄弱,便利用路边废弃铲刀撬破店铺窗户,翻窗潜入店内实施盗窃。吴某翻查收银台未找到现金,便肆意盗取店内冰柜储存的啤酒、功能饮料、酸奶及六包高档香烟,随后伪造现场、关好窗户悄然逃离。
首次作案顺利得手且未被发现,彻底助长了嚣张气焰。吴某愈发肆无忌惮,将深夜撬窗盗窃当作“牟利捷径”,开启了连续疯狂作案模式。
三月九度作案 多家沿街店铺接连遭殃
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间,吴某利用夜间商铺无人监管的空档,频繁深夜外出作案,采用撬窗入室的方式先后潜入多家沿街商铺,累计实施盗窃行为9次,作案频次高、主观恶性深。
吴某盗取的现金、高档香烟、饮品及食材经司法鉴定,涉案财物总价值达3000余元,属数额较大,其多次盗窃的行为,严重侵害商户财产安全,扰乱辖区社会治安秩序。
累犯顶风再犯 法理权衡依法裁量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吴某曾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2024年11月才刑满释放,距离本次首次作案仅间隔半个月,属于典型的刑满即犯、屡教不改。
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吴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较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因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主动代为赔偿相关餐饮店、茶楼经济损失,尽力弥补被害人损失,可依法酌情从宽处理。
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作案频次、社会危害性及各项量刑情节,法院最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警示:知法犯法必严惩 筑牢安防守平安
一念贪念,数次作案,终换牢狱惩戒。本案被告人吴某屡犯屡罚、屡罚屡犯,漠视法律底线、不知悔改,最终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妄图触碰法律红线、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无论作案方式隐蔽与否、次数多少,终将被依法追责。有违法前科人员更应敬畏法律、珍惜自由,改过自新、正当谋生,切勿重蹈覆辙,因一时贪念彻底葬送人生。
同时提醒广大沿街商户,务必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闭店后及时锁好门窗、清空收银台现金,按需加装防盗门窗、监控设备、报警装置,补齐安防短板,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守护自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