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别过来!”18楼天台边缘,一名男子情绪激动,随时可能坠楼。7月9日中午1时许,荣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对方称一男子因琐事与家人争吵后,冲动爬上荣县某小区18楼楼顶,意欲轻生。
接警后,荣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所长胡旭当即带领民辅警迅速赶赴现场,途中,胡旭联动了消防救援力量同步处置。
事发楼顶无防护遮挡,中午荣县的室外温度已达40多度,一名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站在楼顶边缘,情绪颇为激动,拒绝任何人靠近,情况危急。
为避免刺激当事人,烈日下,胡旭和民辅警不顾高空危险缓慢接近,耐心倾听他的委屈与诉求。一句句暖心话语、一次次共情疏导,逐步化解了男子的极端情绪。
两个多小时的不间断的劝导和语言沟通,使民辅警的警服早已湿透,男子终于放下轻生念头,由民警搀扶着走回安全区域。经确认男子身体无恙后,民警叮嘱家属加强陪伴与心理疏导,妥善化解家庭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