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章到合同都是假的 荣县一老板被诈骗36万余元

  
2026-07-13 09:44:25
     

杨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荣县警方跨省追逃,成功破获一起涉案36万余元的诈骗案。

今年5月14日,荣县的曹先生到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自己被人以合伙承建高速公路附属工程为由,骗取资金36万余元。


据了解,2025年曹先生通过朋友结识张某某(61岁,宜宾南溪区人)。其间,张某某谎称自己挂靠贵州某路桥集团,承接了G60某路段、G75某路段高速护栏安装更换提升工程。为骗取曹先生的信任,张某某提供了虚假工程总包合同、开工申请、进场通知书及项目工程财务专用章等材料,营造项目真实可靠的假象。深信不疑的曹先生,于2025年12月与张某某签订合作联营协议书,约定各自出资二十万元承建该工程项目。此后,张某某以疏通关系、工程打点为由,多次向曹先生索要资金,曹先生累计转账36.64万元。

资金交付后,工程始终没有开工迹象,曹先生多次联系张某某询问项目进展,均无果。张某某失联后,曹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便报警求助。


接到报警后,荣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于6月4日、5日奔赴贵州两家涉事集团公司核查。经过官方查证,高速护栏改造工程纯属虚构,并无相关施工规划与立项信息,彻底坐实张某某诈骗事实。

在掌握了确切的违法事实后,7月8日,荣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工程投资需多方核验资质与项目真实性,切勿轻信口头承诺和虚假材料,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涉案人员33人。

编辑:王硼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