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堂美术课 法官上门“支教”

  
2026-07-10 09:46:34
     

周小圆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富顺县法院和县教体局、教师团队一起“敲响”了帮助对象小李的家门。


面对“送教上门”团队的到来,小李显得格外开心,他主动拿起画笔画本开始创作,在专业教师的教导下,上了一堂与众不同的美术课。

2025年7月,富顺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发现,李某(化名)、张某(化名)二人之子小李是一名7周岁的学龄儿童,但小李并未如其他同龄儿童一样在学校上课,而是在家中由家人照护。经询问得知,小李因智力二级残疾,日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护,现还没有寻找到适合孩子的入学安置方式。了解这一情况后,法官随即仔细观察小李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发现孩子虽在成长中面临一些特殊挑战,但对周遭环境仍有良好的感知与互动能力,具备一定的学习潜能。

李某、张某对于离婚没有异议,但面对小李的特殊照护需求,双方在监护责任落实初期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对此,法官将调解重心从“夫妻矛盾”转向“子女权益保障”,反复向双方释明无论离婚与否,他们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积极引导父母双方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理性妥善处理婚姻及子女抚养、教育问题。经多次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离婚,小李由其父亲李某直接抚养。

法官咨询教育专业人士得知,如对小李及时进行科学干预与系统培训,有助于今后提升其生活自理能力,并有望达到半自理水平;否则,其生活能力将长期受限,甚至完全依赖他人照料。于是法官反复向家属强调小李入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督促双方妥善解决小李入学问题。


调解结案后,法官并未一调了之,而是依托案件跟踪回访机制,继续关注小李的生活和教育状况。回访中法官发现,因小李身体状况特殊,常规学校暂不具备完全匹配的接纳条件。

面对难题,法官并未止步于此,而是及时将小李的上学难问题多次与县教体局研讨磋商,协同开展实地评估。最终,县教体局经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后,认为小李符合“送教上门”条件,并为小李针对性定制了“送教上门”方案,确定由李桥镇九年制学校承担送教任务,每月安排专职教师上门送教两次。

该案的办理是富顺法院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跨部门协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生动实践。

富顺法院负责人表示,将依托“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中心”及社会观护机制的建立,聚焦案件审理中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化部门联动,以坚实有力的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