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未过户垫付罚单 一场300元拉锯战圆满和解

  
2026-07-08 11:37:24
     

吴佳葑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300元标的额,看似微不足道,却牵动着群众实实在在的权益。7月8日,记者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获悉,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妥善处置一起车辆买卖未过户引发的罚款追偿纠纷,面对双方僵持对立的局面,干警通过线上沟通、线下寻访两轮耐心调解,成功化解这场长达许久的纠纷拉锯战,以高效便民调解兑现群众心中朴素的公平正义。

 

原告小肖此前将车辆出售给小李经营的车行,车辆转手后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

车辆后续流转至他人名下,产生的多条交通违章罚单却持续登记在原车主小肖名下。

小肖先行垫付300元罚款后,多次联系车行协商补偿事宜,均遭到对方拒绝,无奈之下诉至前锋区法院。

案件立案之初,干警第一时间开展电话调解,可车行负责人小李态度强硬,坚称此事与车行无关,仅愿意补偿100元,沟通不畅便直接挂断电话,双方矛盾瞬间陷入僵局。

即便原告主动提出愿意分担一半罚款,仍无法消除对方抵触情绪,初次调解以失败告终,双方之间筑起沟通“冰墙”。

小小纠纷不搁置,群众诉求无小事。办案干警仔细核查案卷材料,发现原告提供的车行名称、经营地址均存在偏差,被告电话也时常无人接听。

为切实化解矛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干警摒弃单纯线上调解模式,驱车实地前往车行寻找当事人。抵达门店后小李不在店内,干警走访周边商户多方打听其行踪与联系方式,就在准备前往其住所寻访时,小李主动打来电话。

干警抓住沟通契机,开启现场线下核实和电话释法同步调解模式,清晰梳理车辆买卖、未过户的法律责任,细致为小李分析利弊:若正式开庭审理,往返奔波耗费的时间、精力成本远高于涉案三百元;车辆交易未及时过户本身存在管理疏漏,原告主动让步已是最大诚意。

一番情理兼顾、法理相融的耐心劝导,让小李彻底放下抵触情绪,主动同意承担150元补偿款,并当场完成转账。原告小肖顺利收到款项,一桩微小纠纷圆满化解。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