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9名申请执行人在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专项化解工作会现场,领到被执行人拖欠的工资47382元。
2025年下半年,罗某某、袁某某等9人陆续入职宜宾市翠屏区某某餐饮店,从事后厨切配、服务员、厨师、收银员等工作,工资按月发放。2026年1月6日,该餐饮店因大股东去世后停止经营。经结算,该餐饮店差欠9名工人工资共计47382元。9名工人多次向餐饮店经营者讨要未果。2026年上半年,9名工人向宜宾市翠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院审理后,裁决该餐饮店与罗某某、袁某某等9人解除劳动关系,餐饮店及经营者李某某支付9名申请人工资47382元。
仲裁裁决生效后,该餐饮店及经营者李某某拒不支付拖欠的9名工人工资。2026年6月,罗某某、袁某某等9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开通“绿色通道”立案受理。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迅即将被执行人李某某传唤到庭,责令其主动申报财产并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但李某某以只是挂名的经营者、没钱等理由拒不履行。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院依法查封了李某某位于兴文县的一处房屋,并再次将李某某传唤到庭进行约谈。同时,执行法官主动邀请翠屏区检察院检察官到庭监督,会商案件执行。执行法官对李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名下房屋将被司法拍卖并受到罚款、拘留甚至追究“拒执罪”的法律后果。
迫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李某某打消了侥幸心理,承诺立即筹钱履行。7月3日,被执行人李某某将47382元现金交到法院。7月6日当天,法院将执行到位的款项全部发放给9名申请执行人,9件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6月1日,翠屏区法院启动为期100天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旨在集中执行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兑现一批涉农民工工资案款、救助一批生活困难农民工申请执行人。其间,翠屏区法院、检察院多次召开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专项化解工作会,联合开展线索核查、财产执行、司法救助等工作。截至目前,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118件,执行到位案款139.48万元。
(李雄 彭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