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
近日,眉山中院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专题授课,两级法院院领导、民事审判条线、行政审判条线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代表、审管办全体人员参加培训。本次培训旨在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地方立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对地方性法规的理解把握与精准适用能力,切实保证地方性法规在司法实践中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培训邀请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雨霖,以《精准适用地方性法规 努力提升司法审判质效》为题进行专题授课,重点围绕我市现行有效的10部地方性法规,涵盖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三大板块,从每部法规的上位法依据、核心制度创新、审判适用原则、裁判难点提示等角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从《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三个优先”原则,到《眉山市黑龙滩水库保护条例》的“四个精准”要求,授课内容系统翔实、案例丰富,为参训人员准确适用地方性法规提供了权威、清晰的实操指导。
眉山中院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在“深学”上下功夫,组织干警认真消化吸收授课内容,准确理解保证地方性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的深刻要义;在“悟透”上见真章,纠正认识不到位、适用不准确的问题,厘清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的适用关系;在“用好”上求实效,坚持学用结合,将精准适用地方性法规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眉山中院将建立适用情况跟踪机制,动态掌握两级法院地方性法规援引适用案件清单,以刚性制度保障地方性法规司法适用工作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