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身份证二十载 莫名背负330万债务 武侯公安取证助市民洗清冤屈

  
2026-06-30 17:11:49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近日,市民伍先生携妻子专程从眉山赶赴成都武侯公安玉林派出所,将印有“排忧解难 真情为民”的锦旗与鲜花送到民警王亮手中,向多方奔走、为民解难的办案民警表达诚挚谢意。压在夫妻俩身上近两年的330万元巨额债务包袱,终于得以卸下,长久积压的委屈与重压尽数消散。


伍先生是一名普通工薪从业者,生活一向安稳平淡。2025年,一份法院判决书彻底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法院判令他承担某建筑公司330万元债务。伍先生万分诧异,他从未出资、入股、经营过任何企业,细细追溯过往,才想起自己曾在2006年不慎遗失过身份证。

经核查,当年捡拾到伍先生身份证的不法分子,冒用其身份信息完成企业注册,将他登记为涉事建筑公司股东;2009年,该虚假股东登记信息又被转手变更。这笔巨额债务落到收入微薄的伍先生一家头上,无异于千斤重担。判决生效后,伍先生名下多处个人资产被冻结,夫妻二人多年积蓄、家庭财产全部受限,日常开支、子女抚育、家庭规划全面受阻,工作与生活遭受毁灭性冲击,原本安稳的家庭一度陷入绝境。

为自证清白、推翻不实债务认定,伍先生夫妇辗转多个部门收集证据,试图通过申诉澄清事实。但案件时隔近二十年,相关涉案线索残缺不全,工商、司法业务流程跨度久远,溯源取证难度极大,二人维权申诉之路屡屡碰壁。

2025年10月28日,走投无路的伍先生前往玉林派出所报警求助。办案民警王亮耐心倾听其完整遭遇,系统梳理案件始末。经初步调查,他人盗用伍先生身份证件注册企业的行为虽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但涉案行为发生于2006至2009年,早已超出法定刑事追诉期限,公安机关依规作出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

法理层面存在客观限制,但群众的急难愁盼不容搁置。考虑到巨额债务足以压垮普通工薪家庭,王亮主动扛起取证工作,加班梳理零散线索。他逐一走访涉事公司在册股东、在岗及离职员工、业务代办人员开展核实,对多方证词、档案信息交叉核验,逐一排除疑点,搭建起完整闭环的证据链条,充分证实伍先生从未参与涉事公司任何经营管理,不曾行使股东权利,与案涉330万元债务不存在法律关联,完整还原其身份遭冒用、无辜背债的全部事实。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