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王一多
随着“信用免押租赁”的普及,一种瞄准大学生的隐蔽“套路”正悄然滋生,不仅导致学生背负债务,还令租赁机构蒙受财产损失,形成“双输”局面。近日,锦江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合同纠纷案件。
年仅18岁的在校学生李某,通过某不知名的租赁平台,与商家签订了一份《租赁服务协议》,约定以信用免押方式租赁一台市场价2000余元的运动相机一天,租金为0元。租赁期满,商家将李某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声称已约发货,但李某逾期拒不返还相机,要求李某返还相机或赔偿损失,并支付其他维权费用。然而李某坚称,她从未收到相机!商家提供的物流单显示,相机被寄往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址和收件人,而非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李某位于的收货地址,因此,李某认为商家并未履行交货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李某)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因此,在商家未完成合格交付的情况下,李某不负有返还租赁物或赔偿损朱的义务。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商家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流程解析:如何成为“替罪羊”?
骗局核心在于骗子隐身幕后,将法律风险完全转嫁给大学生。第三人在社交平台发布“免费体验”“零元租”高端摄影设备广告,吸引大学生联系。第三人冒用大学生身份在租赁平台下单,发电子合同链接谎称申请流程诱骗学生签署,再引导其开通信用免押,致使学生不知情签下有效租赁合同。第三人将自己指定的地址设为收货地。设备签收后,拉黑大学生并失联。租赁机构则依据租赁合同向签约方(大学生)追讨设备或租金。大学生在收到催收通知后,才惊觉自己背负合同债务。
关键是电子合同具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同等有效,签署即需履行全部条款。而第三人利用大学生信息完成法律签约环节,自己则控制无痕的收货环节,从而实现对自身责任的切割。
为何瞄准数码摄影产品与大学生?
需求强、经济能力有限:对高端设备有浓厚兴趣但购买力不足的青年人。
社会经验与法律意识相对薄弱:难以识破复杂话术,不熟悉“合同相对性”原则,缺乏仔细阅读冗长合同的习惯。
信用良好:大学生群体社会经历较少,个人征信情况普遍良好,是完美的“信用白手套”。
租赁模式的风险敞口:“信用免押”存在可乘之机,第三人利用学生良好信用实现“零成本”获利。线上流程弊端:全程非接触,使“冒名签约、骗子收货”成为可能。行业风控短板:平台多侧重审核信用分,而对“签约人与收货人是否一致”缺乏有效验证手段。
核心防护准则
不签陌生合同:绝不签署非本人主动发起、不了解详情的合同,尤其是他人转发的电子合同。不替他人担保:切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身份证、信用分)为他人做任何信用授权或担保。
核实平台与商家:通过官方渠道使用正规平台,并在平台内交易,绝不脱离平台。核实合同细节:签署前逐条阅读合同,重点核对租金、违约责任、买断条款及货物接收人、接收地址信息。
保存证据材料:妥善保存所有沟通及交易记录、合同副本、对方账号信息等,作为维权关键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