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隽燚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近日,在宜宾市叙州区住建、综治中心、法院三方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与协调下,一老旧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和解,业主当场结清相关费用,矛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刘先生是叙州区某老旧小区业主。因房屋漏水、公共设施维护等问题,刘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无果后到法院起诉。
本着高效便民、柔性解纷的原则,经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案件分流至综治中心进行先行调解。
综治中心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研判分析。调解人员认真倾听业主诉求,引导其梳理诉求、提出意见,平复情绪;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向物业公司提出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意见,明晰其法定职责与合同服务标准,指出服务短板与不足;法院工作人员依托专业知识向双方释明法律权利与义务。这起案件从调解开始到履行完毕,仅用时2小时。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主动让步同意减免部分费用,并针对业主提出的服务问题,作出优化小区物业服务、提升服务品质的承诺。刘先生现场结清全部拖欠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