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罗龙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渗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在厘清权责的同时修复好双方的邻里情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原告刘某(1楼住户)与被告吴某(2楼住户)系上下楼邻居。近年,刘某家中天花板持续出现严重渗水问题,导致屋内天花板和墙面出现大面积发霉受损,严重影响日常生活。纠纷发生后,刘某多次与吴某沟通,要求吴某排查房屋问题并整改止损,属地社区、派出所也多次介入,组织开展调解工作,但双方各执己见,矛盾僵持不下。刘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吴某修复房屋渗漏水问题并赔偿财产损失4万元,并申请对漏水成因、修复造价进行司法鉴定以厘清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带领法庭干警前往原告家中勘查房屋受损情况,同步走访社区,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和纠纷具体细节。为高效化解矛盾,法院组织双方协商选定鉴定机构,并多次组织调解沟通,但吴某始终拒绝协商,坚持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因此,法院依法推进鉴定程序,刘某先行垫付2万元鉴定费用。
经司法鉴定,刘某房屋渗漏的原因系吴某房屋卫生间防水失效、厨房排水管道密封不到位导致。考虑到本案若继续启动修复费用的二次鉴定,将进一步产生费用,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遂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鉴定意见、案件事实以及法律规定,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逐一化解双方争议分歧。经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放下积怨,坦诚沟通,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握手言和。协议约定由吴某全权负责对刘某受损房屋进行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房屋修复期间,为刘某家庭租赁同等条件的住房并支付租金,同时承担本案鉴定费及诉讼费。协议达成后,刘某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