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日,天府新区法院立案庭(诉服中心)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审查案件,该案通过“听证询问+调解”双线破局,充分兼顾法理尺度与人文温情,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并履行款项,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此前,外卖骑手张某驾驶电动车辆与曾某骑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曾某受伤,经交警部门勘查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后因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僵持不下,曾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判令张某向曾某支付各项损失。判决生效后,张某因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再审审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双方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难处,为妥善处理纠纷,法官以调解为切入点,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梳理争议焦点,耐心释法明理,既阐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又从情理方面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以共情化解对立。
经法官多轮释法明理、耐心疏导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步消除误解、理性看待纠纷,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曾某愿意放弃部分款项,张某一次性支付合理赔偿款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