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日,成都高新公安管理大队联合新会展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当场查获各类烟花鞭炮71箱,及时消除一处重大安全风险。
新会展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高新区某婚纱摄影店内疑似违规存放大量烟花爆竹。接到线索后,民警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突击检查处置。


考虑到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密闭商铺大量囤积极易引发爆炸、火灾,危及周边商铺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警同步联系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派员到场协同处置。
抵达现场后,民警对该婚纱摄影店内部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原本用于经营拍摄的门店内,违规堆放着大量包装完好的烟花爆竹,杂乱堆积在店内角落、储物区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经现场清点,查获组合烟花、各类鞭炮等多个品类的非法烟花爆竹共计71箱。该商铺地处人员密集的商圈街区,周边人流密集,如此规模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风险极高。
经查,违法行为人倪某系成都高新区某婚纱有限公司负责人。其供述,为丰富婚纱照拍摄场景、打造特殊拍摄效果,倪某按照客户需求陆续私自采购大量烟花爆竹,用于婚纱照布景拍摄。
拍摄结束后,倪某未对剩余烟花爆竹进行合规处置,也未办理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相关许可证件,长期将危险品囤积在经营门店内,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当日,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已依法对现场查获的71箱非法烟花爆竹进行登记保全、现场查封,所有违规危险品均已妥善处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面对民警的调查取证,违法行为人倪某对自身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高新公安依法对倪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储存、经营、运输、燃放均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储存、囤积、经营烟花爆竹。无论是商铺经营者还是普通市民,切勿因个人用途私自采购、存放烟花爆竹,尤其在人员密集的城区商圈、沿街门店、居民区等区域囤积,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