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造谣博流量!遂宁一女子剪辑视频虚假宣传被处罚

  
2026-06-26 15:04:20
     

当今社会,网络传播速度极快,每个人的一言一语影响广泛,但网络空间绝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不可取,言行判断需谨慎。近日,遂宁高新公安就查获了一起故意散布网络谣言案。


近期,遂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信息,造谣称遂宁船山区多次发生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该不实信息发布后引发部分网民关注,造成不良恐慌。经民警逐一核查、实地核实,船山区并未发生该类自然灾害,相关内容纯属虚假捏造。后民警联合西宁派出所溯源线索,最终锁定违法人员为辖区居民余某某。经查,余某某自营一家装修公司,为获取流量,吸引顾客,授意公司通过视频剪辑、合成等方式,将自然灾害画面以模仿官方发布信息口吻,与其房屋装修业务剪辑在同一视频内的方式,诱导推广其业务。余某某主观上存在明显侥幸心理,认为视频系公司制作,未尽到自己的主体责任,未对自己账号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编造消息引流的行为也采取了默许的态度。经公安机关全面核查,余某某编造、传播网络虚假信息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余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删除全部不实网络信息,深刻检讨自身违法行为,杜绝再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遂宁高新公安宣 文遂)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