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鉴定受阻陷入办案僵局 洪雅法院柔性调解纾解残疾群众维权难题

  
2026-06-25 17:47:15
     

李晓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近日,洪雅县人民法院余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特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伤者原有重度残疾叠加新伤,三次司法鉴定均无法出具伤残结论,维权之路一度受阻。承办法官摒弃“一判了之”思路,坚持法理情理并重,通过“背靠背”分层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切实解决残疾群众急难愁盼,以柔性司法践行“如我在诉”为民理念。

2023年1月,一级肢体残疾人龚某在出行途中,被何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撞伤,造成左侧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经交警认定,何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何某先行垫付医疗费2.8万元,但双方就后续赔偿事宜分歧巨大,协商无果后龚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龚某因本次事故新增创伤,希望通过司法鉴定明确伤残等级,主张残疾赔偿金。为充分保障当事人举证权利,法庭先后依法委托三家专业鉴定机构开展伤残评定。但鉴定过程中出现棘手难题:龚某本身存在重度肢体残疾,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股骨损伤无法与原有肢体功能障碍清晰区分、单独评定,三家鉴定机构均出具退案说明,鉴定程序被迫终止,案件审理陷入两难僵局。

承办法官研判案情后梳理出双重现实困境:若直接依据现有证据判决,龚某主张的残疾赔偿金因缺少鉴定依据将无法得到支持,本就依靠他人照料、生活困难的残疾家庭将遭受二次权益损害;而被告何某年近七十,常年务农,无稳定收入来源,即便法院作出高额判决,后续也难以实际履行,双方矛盾只会持续激化。

为避免简单机械裁判带来的民生难题,法庭确定“调解优先、法理共情”处置方案,分步骤开展分层疏导工作。

客观释法,降低当事人诉讼预期。法官向龚某及其家属完整出示三家机构退案材料,细致讲解新旧伤残叠加导致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理性分析单纯判决可能出现的不利结果,引导当事人客观看待诉讼诉求,放下对高额残疾赔偿金的期待。

逐项核损,厘清合理损失范围。法官针对医疗费、护理费等有票据佐证的实际支出,组织双方逐项核对核算,确认除残疾赔偿金外,龚某实际产生各类损失共计3.3万余元,以此为基础搭建一次性打包赔付的调解框架。

换位思考,双向疏导平衡诉求。法官耐心劝说何某体谅原告一级残疾的特殊处境,阐明交通事故全责对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向龚某说明被告经济条件,引导其适度降低赔偿预期,寻找双方都能承受的平衡点。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让步,自愿签订调解协议:被告何某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龚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35000元,案涉交通事故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均对法庭贴心、务实的办案方式表示认可,一桩因鉴定受阻搁置的民生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是洪雅法院余坪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面对鉴定不能、证据缺失的特殊案件,法庭跳出“唯鉴定论”办案思维,拒绝简单一纸判决了结案件,以调解弥合证据短板带来的权利缺口。一方面坚守法律底线,厘清责任、核算损失,保障受害群众基础权益;另一方面兼顾人情现实,充分考量双方经济、身体特殊情况,用柔性调解化解尖锐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力度与温度并存。

下一步,洪雅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残、涉农等民生类案件,不断优化多元解纷工作方法,针对鉴定受阻、证据不足等疑难案件拓宽调解路径,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群众身边的“小案”,以基层司法实效护航群众安居乐业。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