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旭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某建筑设备公司因与某工程公司就建筑设备租赁费用结算、设备损害赔偿等产生纠纷,近日,天府新区法院审理该起案件,经过法院析理释法耐心引导,成功促使双方就费用、损耗等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
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从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促进企业正常经营的角度出发,根据行业特点、双方争议焦点,析理释法耐心引导双方积极协商。最终,双方就费用、损耗等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工程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建筑设备公司各项费用27712.12元。至此,该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实质化解,既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减少了案件进入诉讼给双方带来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这起纠纷,也是北京丰台丽泽金融调解中心入驻天府新区法院总部商务区法庭调解的首起纠纷。
在商业活动中,纠纷在所难免。随着2026年5月1日《商事调解条例》正式施行,商事调解已经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快车道,正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纠纷高效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相对与诉讼,商事调解在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有自身的优势。
灵活高效,降低时间成本:商事调解程序灵活便捷,不拘泥时间、地点和沟通途径,通常在较快的时间内即可达成协议。当事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和双方协商,就履行方式、时间节点等进行磋商,灵活协商调解方案。
经济实惠,节约经济成本:调解费用远低于诉讼。以上述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为例,其调解支付费用不到应缴纳诉讼费用的四分之一。在一些争议标的额大的纠纷中,商事调解节约经济成本的优势更加明显。同时,通过调解还能省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鉴定费等费用。
保密和谐,维护商业关系:商事调解遵循保密原则,程序和内容不公开,能有效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和商誉。更重要的是,调解强调沟通、协作、共赢,更利于双方从“对抗”转向“协商”。在解决纠纷的同时,维系了宝贵的商业合作关系,避免了打“气官司”和“赢了官司,断了合作”的情况。
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总部商务区法庭还将通过建立商事调解“一站式绿色通道”、深化信息技术运用优化司法确认流程、拓展商事调解案件覆盖范围等举措,积极探索“司法+商事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在高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和企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