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6月17日晚9时,青神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辅警在滨江路开展夜间巡查时,发现两辆过往货运车辆车身下沉明显、轮胎严重压瘪,存在严重超载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并引导至黑龙检查站进行过磅核查。

经精准称重检测:1号车:核定载质量31吨,实际载重73.05吨,超载42.05吨,超载率135%;2号车:核定载质量31吨,实际载重74.45吨,超载43.45吨,超载率140%。
两车均属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超载比例触目惊心。此类违法极大破坏道路通行秩序,极易引发车辆侧翻、制动失灵等重大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极为突出。
目前,车辆已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卸货消除违法状态。两名违法行为人需到交管大队接受罚款和记分处理,处理完毕后,交管大队将按照“一超四罚”将违法信息抄告给车籍地的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属地交管部门和货运装载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