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绝非法外之地!邻水一男子无证飞无人机被处罚

  
2026-06-18 12:49:57
     

李艳逸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天空绝非法外之地,无人机飞行不能随心所欲。6月18日,记者从邻水县公安局获悉,该局反恐特警大队联合鼎屏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及时消除校园周边空域安全隐患,持续规范辖区低空飞行秩序。

6月15日上午,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邻水县城某校园周边上空有一架民用无人机正在飞行。校园属于人员密集区域,无人机违规升空极易引发坠机伤人、窥探隐私等安全风险。

民警立即开展核查,迅速找到无人机操控人员吴某。经现场核实,吴某操控无人机飞行前,既未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实名登记,也未按规定履行飞行报备手续,不具备合法飞行资质,属于典型无人机“黑飞”行为。校园周边人流集中,一旦无人机失控坠落,将对在校师生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威胁,违规飞行行为存在极大公共安全隐患。

邻水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现场向吴某宣讲《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清晰告知未实名登记、未报备飞行对应的法律责任。依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罚款处理,同时现场开展普法警示教育,责令其限期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今后严格遵守低空飞行管理要求,做到规范、合规飞行。

警方借此案例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使用者,操控民用无人机必须严守三项硬性规范。一是落实实名登记,飞行前通过UOM平台完成实名注册,将登记二维码粘贴于机身;二是分清适飞空域,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常规飞行高度不得超过真高120米;三是严守禁飞区域,严禁在校园、机场、高铁、高速、军事禁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管制区域操控无人机。

未经批准擅自“黑飞”,轻则面临罚款,若造成人员受伤、扰乱公共秩序、泄露敏感信息等严重后果,还将承担治安乃至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摒弃“随便飞没事”的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低空飞行法律法规。如发现无人机违规飞行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的空中环境。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