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零容忍” 成都交警九分局曝光3起典型案例

  
2026-06-17 16:25:4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按照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攻坚暨“亮剑-II”专项行动部署,成都交警九分局结合“靖路 2026”专项行动,紧盯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持续强化酒驾醉驾查处工作,保持严管严查的高压态势。现将近期查获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提醒广大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时刻严守交通安全底线。


案例一:酒后驾车上路 记分暂扣驾照


2026年6月9日20时16分许,胡某某驾驶号牌为川 AG****0 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时,被成都交警九分局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胡某某作出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二:二次酒驾再违法 拘留吊销驾驶证


2026年6月5日22时28分许,左某某驾驶号牌为川A2***5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青白江区同华大道时,被成都交警九分局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其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左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过,此次为二次酒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左某某作出行政拘留4日,罚款12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醉酒驾驶涉嫌犯罪 当事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6年6月6日21时许,如某驾驶号牌为川U8***3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青白江区八阵大道时,被成都交警九分局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如某作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和提取其血液样本进行乙醇浓度鉴定,结果分别为171mg/100ml和173.5mg/100ml,如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如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诱发事故、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成都交警九分局将持续高压严管、常态化整治酒醉驾,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抵制酒驾醉驾,文明守法、安全出行。

编辑:谢梦吟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