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气母亲“藏”女儿 父亲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2026-06-16 17:56:5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当夫妻感情出现矛盾,八个月大的病弱女儿成了“争夺”的焦点。一边是思念女儿、担心医疗条件不足的父亲;另一边是赌气带走孩子、独自照料的母亲。这场关乎幼小生命健康与亲情的拉锯战,最终如何平息?近日,古蔺县人民法院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给出了一个温情的答案。


父亲要“抢”回女儿

申请人梁某与被申请人朱某本是一对夫妻,但长期感情不和。一次争吵后,妻子朱某一气之下,独自将仅八个月大、且身患疾病的女儿带回娘家生活。

女儿的离开,让父亲梁某心急如焚。他思念女儿,更担心患病的女儿得不到专业、及时的医护。他多次试图接回女儿,却因双方矛盾激烈,屡屡碰壁。派出所、村委会多次调解,均未能就孩子的监护、照料、探视问题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梁某向古蔺县法院申请了人格权侵害禁令。他请求法院禁止妻子藏匿、控制孩子,阻断父女联系,甚至私自迁移孩子住所。

先看孩子再谈案子

案件受理当天,承办法官没有急着开庭,而是做了一件关键的事——实地核查。法官驱车前往朱某的娘家,实地查看孩子的病情、生活环境、就医条件。

法官敏锐地发现,这起“禁令”案的本质是一对积怨夫妻身后那个患病孩子“谁来照料、如何照料”的问题。面对情绪对立的双方,法官没有机械地宣读法条,而是围绕“患病孩童的健康安全”这一核心,展开了释法明理。“夫妻矛盾不能成为阻隔亲子关系的理由,任何一方都无权‘藏匿’子女,这不仅不利于患病儿童的健康养护,更可能违法。”法官如是说。

在法官耐心疏导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夫妻俩,终于坐下来,第一次心平气和地协商女儿的治疗、监护和探视问题。最终,双方就子女照料方案达成一致。梁某当场主动申请撤回人格权侵害禁令。

编辑:贾知若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