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对外应收债权,乐至县法院执结一起涉企案件

  
2026-06-12 16:22:42
     

周欢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乐至县法院通过“府院联动”精准施策,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为困境小微企业纾困减负,顺利执结一起涉企案件。


▲涉案企业厂房及生产设备

申请执行人四川某鞋业公司与被执行人四川某科技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明确应付租金81179元及付款期限,因被执行人未按期支付款项,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乐至县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并非恶意拖延、抗拒执行,而是受市场环境及资金回笼迟滞影响,公司资金链紧张、周转困难,且仅剩少量员工在岗,濒临停产。若机械使用“一刀切”强制执行措施,不仅可能使企业丧失恢复经营的条件,也不利于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

为此,乐至县法院立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主动对接辖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联合核查,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及后续发展潜力。经研判,确认该企业具备持续经营和后续偿债能力。随后,执行法官制定柔性方案,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对外应收债权,暂未对公司厂房、设备、办公设施、基本账户等核心资产采取查控措施,最大限度保留企业基本生产经营条件。同时,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理,取得其理解与支持。

最终,被执行人逐步恢复生产经营,并在资金回笼后主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至此,申请执行人权益得到兑现,被执行企业得以继续经营,双方纠纷妥善化解。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