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乡村 名山区法院以“如我在诉”温暖民心

  
2026-06-12 14:32:2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雅安市名山区法院把庭审现场搬到了当事人的家门口,通过巡回审理就地调处一起因土地边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在化解纠纷的同时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实地摸排当事双方积压多年的土地边界问题,切实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原告杨某与被告卢某系同村村民,均已年满70周岁,双方因土地边界问题积压多年矛盾,十分尖锐,甚至双方子女也曾因地界问题打架斗殴。某日,卢某使用锄头损毁了杨某在争议土地上种植的玉米苗,双方协商未果,杨某诉至法院要求卢某赔偿。

考虑到两名当事人年事已高,往返法院应诉多有不便,承办法官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并邀请当地村民与镇村社三级干部旁听。庭审中,法官在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后,用通俗易懂、贴近乡土的群众语言,结合案件证据、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卢某当场付清赔偿款。

一案了结并不是终点,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土地边界是纠纷产生根源,立即组织当事双方、镇村社三级干部一同深入田间地头,查看田埂现状,听取双方以及镇村社干部的意见,就地开展土地权属矛盾调解工作,力求从源头化解邻里积怨。虽最终就土地纠纷问题未达成调解,但法官根据现场了解的情况,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得到了当事人和镇村社干部的认同。

近年来,名山区法院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彻“如我在诉”理念,提出办案“三自问”工作要求:如果我是当事人,我能接受吗?我还有什么困难?法院还能做什么?本案采用“零距离”的巡回审判、实地勘验的方式,既兼顾了办案效率与矛盾根治,又把司法服务送到了群众的心坎上,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落实“如我在诉”工作理念的具体体现。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