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拨打诈骗引流电话?行政处罚!

  
2026-06-11 17:56:07
     

符光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熊勇

“打电话,能赚快钱!”当心,你可能正一步步沦为电诈“工具人”!近日,眉山天府新区视高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王某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经查,王某使用自己的电话卡帮助诈骗团伙拨打诈骗引流电话,并从中非法获利。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近年来,随着群众防范意识不断增强,使用境外电话作案很容易被识破,犯罪分子以高额利益为诱饵,组织招募境内人员用境内号码拨打诈骗引流电话,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出租、出卖银行卡、手机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还提供手机帮助诈骗分子拨打电话,属于诈骗罪共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现实生活中,部分涉世未深的年轻人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因贪图蝇头小利,一不小心成为“两卡”犯罪的“工具人”,锒铛入狱,悔不当初。

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不得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帮助,不要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帮凶”。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