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户被冻结 500名员工工资发不出 法院“柔性保全”实现双赢

  
2026-06-10 17:08:4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被执行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近500名员工的工资发不出来。一边是胜诉企业的正当权益,一边是近500个家庭的生计,怎么办?近日,天府新区法院针对该起案件,没有机械地“一执了之”,而是启动了柔性保全机制,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困境企业保留了生存发展空间。

该案中,C公司输了官司,欠了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它的银行账户,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高措施。但很快,C公司的人找来了,不是耍赖,是求援:“我们不是不想还钱,是这段时间资金周转确实出了问题。公司里还有近500名员工,如果账户一直冻着,公司撑不住,员工工资也发不出来……”。

执行法官核实后发现,该企业并非恶意拖欠款项,而是遭遇短期资金周转难题,暂时不具备一次性全额履行债务的能力,且旗下员工众多,信用惩戒措施也让企业经营、业务开展陷入停滞困境,影响员工工资发放。

执行法官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沟通调解,调解过程中,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矛盾症结,针对性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对被执行人C公司说:“困难我们可以理解,但债务你必须正视。恶意拖延、虚假陈述的法律后果,你要清楚。”对申请人S公司说:“你的债权受法律保护,但如果把这家企业‘执行死’了,你反而可能拿不到钱。给它一条生路,分期履行,你的权益不打折。”

在执行法官的反复沟通下,双方逐步消除分歧,就案涉金额和履行方式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也同意解除针对被执行人的限高措施,自此,这起涉企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既切实保障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困境企业保留了生存发展空间,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企兴的良好司法效果。

这个案例,是天府新区法院柔性保全工作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遇到“失能”而非“失信”的企业,先别急着“一封到底”,而是看一看有没有更好的路?下一步,天府新区法院将持续深化文明执行理念,常态化落实精准执行、柔性执行举措,对无恶意失信、积极纠错履约的困境企业精准施策,有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让司法温度、力度可感可触。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