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 陈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我不交付!厂子是我建的,我谁也不交付!”在距离四川省广安市1300公里之外的甘肃省民勤县,一座本该顺利交接的抵债厂房,却因被执行人徐某的百般阻挠而卡了壳。

这是一起棘手的跨省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四川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勤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张某某、徐某借款纠纷一案中,广安市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远赴甘肃,现场查看该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处厂房情况,进行评估,依法启动拍卖程序。由于无人竞拍,最终,申请执行人以拍卖流拍价接受该厂房抵偿债务。
然而,交付之路,远比想象之中曲折。在民勤县,徐某态度坚决、极度抵触,拒绝签字确认,对生效法律裁定视而不见,以消极对抗姿态拖延司法程序。执行现场,徐某的妻子、兄弟闻讯到场,堵在厂房门口,以纠缠、劝阻的方式刻意制造现场矛盾,干扰正常执行秩序。同时,徐某又以常年身体抱恙、体弱多病为由反复推脱,一边借身体原因博取情理宽容,一边持续抗拒配合履约。
考虑到徐某的身体状况,执行干警与其耐心沟通,开展普法劝导,逐条讲明拒不配合交付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步全程留存阻挠执行的书证、影像证据。随后,执行干警又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正式警告徐某要求撤离,申请执行人表示愿意和徐某进一步沟通,双方达成和解承诺并限期搬离。
但达成和解后,徐某仍故意拖延拒不交付。去年3月,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便再次前往民勤县,组织双方协商。
从广安出发,车程1300公里。西北大地,辽阔苍茫,路途颠簸。执行干警压缩休息时间,看着车窗外景色渐渐从高楼变成旷野,从绿树变成荒漠。到达民勤县后,执行干警面对面约谈徐某。
“依法订立的执行和解协议具备法律约束力,自愿以物抵债是你们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你主动履约既能了结债务纠纷,也能避免后续各类惩戒。那你知道,随意反悔生效和解协议、恶意拒不交付抵债资产,属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法院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查封、限消等强制措施,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徐某沉默了。执行干警继续耐心剖析,结合同类典型案例讲明利害,一点一点打消他的侥幸心理。最终,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对厂房的交付方式、厂房内物品权属进行约定,同时明确交付时间。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法院给予被执行人合理履行期限,暂缓强制交付。但约定期限届满后,徐某仍未完整履行。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近日,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又一次踏上了前往甘肃的路程。异地执行,离不开属地力量的配合。执行干警来到铧尖村党群服务中心对接当地村委、警务工作人员,依托本地人员协助,逐条梳理案情细节,当面送达法律文书,面对面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转变态度,厂房终于顺利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这道积压多年的异地交付难题,终于交上了圆满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