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万余元跨区域合同纠纷 自贡自流井“法院+商事调解”精准化解

  
2026-06-10 09:35:28
     

谢美龄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6月10日,记者从自贡市自流井法院了解到,该院自今年4月引入商事调解组织进驻和解中心以来,“法院+商事调解”的解纷模式已全面落地。运行两个月以来,商事调解立足自贡本地特色产业,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释放出独特效能,走出了一条“盐味”十足的柔性解纷路径。


据自流井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法院和解中心设立商事调解专区,商事调解组织实体化驻点办公,实现调解资源的集中归集、职能深度融合。搭建“前端精准分流、中端专业调解、后端司法确认”的全链条运行体系,凝聚“1+1>2”的解纷合力,真正实现了一站式解纷。截至目前,已向商事调解组织委派案件103件,调解成功28件,其中申请司法确认20件,当场履行申请撤诉8件,调解成功率达27.18%,大幅缩短了商事纠纷维权耗时。

近日,一起涉案标的达123万余元的跨区域盐业产业链上下游定作合同纠纷案的高效化解,便是“法院+商事调解”精准赋能盐都盐业的生动实践。

成都某包装有限公司与自贡一老牌制盐公司系多年合作伙伴,受盐业产销回款周期、行业淡旺季结算惯例影响,双方就阶段性款项支付、逾期利息计算发生分歧诉至自流井法院。原告要求盐企一次性结清欠款并赔付逾期付款利息。自流井法院审查发现,双方合作达数十年、产能已深度绑定,若简单采取审理判决方式,极易中断双方的长期合作,打乱盐企生产备货、中小配套企业资金周转安排,这起看似简单的货款纠纷背后,实则牵动产业链上下游平稳运转。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自流井法院当日便将案件委派给驻院商事调解组织。调解员立足盐业生产回款周期规律、包装加工行业惯例居中斡旋,引导双方在“当前欠款结算”与“长远合作延续”之间寻求平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包装生产企业主动放弃利息主张,盐企分期支付定作款项。调解协议签署后,自流井法院同步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这起涉盐业纠纷的圆满化解,正是自流井法院以商事调解服务特色产业的典型样本。

自流井法院负责人表示,自流井法院将持续深化“法院+商事调解”机制,精准对接盐业、彩灯、文旅等本地特色产业司法需求,推动商事调解从“能调”向“善调”升级,从“个案化解”向“行业治理”延伸,让调解之“火”星星燎原,让营商之“基”沃土生金,为盐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具辨识度的法治力量。

编辑:夏修露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