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星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六月,第55个“世界环境日”如期而至。自贡法院紧扣“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的主题,以生态环境法典颁布施行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司法宣传活动。
从赵化古镇码头到梵华1939广场,从巡回审判到增殖放流,自贡法院人将法治的种子播撒在盐都大地,用司法力量守护着绿水青山。
巡回审判敲警钟 以案释法筑防线

“砰!”随着法槌落下,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荣县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某因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猎捕夜鹭、果子狸等野生动物,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还被判令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这一记“当头棒喝”,让旁听群众直观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在富顺县赵化古镇,富顺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案发地”,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庭审结束后,干警们趁热打铁,结合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和重点条款,向围观的村民剖析“禁渔禁捕”的法律红线,让“保护沱江”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增殖放流复生态 芒种播种新希望

芒种,意为“有芒之谷类作物可种,亦有锋芒之籽可播”。在富顺县“自贡泸州沱江交汇口”的“纽扣法庭”生态修复增殖放流点,一场特殊的“播种”正在进行。干警们与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一袋袋鱼苗放入沱江。鲜活的鱼苗成群结队游向深水,为沱江重添生机。这不仅是对受损生态的修复,更是对“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践行。

全域普法接地气 法典精神入人心
“原来环保不只是口号,更是经营中的‘硬杠杠’!”在千年盐运古镇仙市镇,法院干警结合餐饮、民宿行业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商户讲解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油烟排放、污水处理的规定,送上了一份及时的“法治护绿礼包”。

在贡井区通航城市广场,普法摊位前人头攒动。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自家树木能不能砍”、“秸秆能不能烧”等日常困惑,法院干警耐心释法,纠正“小事不算违法”的错误认知,直白告知违法成本。
在自流井区梵华1939广场和荣县首义广场,法院通过设立咨询台、布置展板、发放图文手册等形式,向市民普及环境公益诉讼及维权途径。面对“小区绿化被破坏怎么办”的咨询,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后果。
自贡法院通过“庭审释法、实景修复、全域联动”的立体化宣传体系,不仅让即将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走进了千家万户,更在芒种这个特殊的节气里,在群众心中播下了“尊法、守法、护绿”的种子,为建设清洁美丽的自贡贡献了坚实的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