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指导商事调解组织成功于诉前化解了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打破了“欠款追偿”与“还款无力”的僵局,既保障了金融债权合法实现,又为债务人争取缓冲空间,真正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解纷。两起纠纷标的额总计达10万元,累计为当事人减轻诉讼成本千余元。
这两起纠纷的源头,均是借款人因生活所需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金融机构原本拟通过诉讼追索债权,但在接受大安法院开展的商事调解专题宣讲后,其充分认识到,通过商事调解在前端化解金融纠纷,对借贷双方而言是互利共赢的选择,因而主动向商事调解组织提出诉前化解请求。

承办法官讲解到:经济成本更低,调解成功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无需再缴纳案件受理费,法院出具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也可以保障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时间成本低,商事调解无需等待排期开庭,短时间内可快速调解;借贷双方共赢,调解可约定分期还款方式缓解借款人还款压力,也有利于贷款方加快资金回收,压降不良贷款比例。
经法院指导,商事调解组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前期先行还款部分,后期分期还完。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两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