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法院:以“和事”智慧化解养殖场纠纷

  
2026-06-08 15:15:39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雅安市芦山县法院龙门法庭在审理一起养殖场租赁合同纠纷时,依托“龙门和事摆”多元解纷品牌,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起因市场波动引发的涉农产业纠纷得以实质化解,避免了“一判了之”对当地养殖产业的连带影响。


该案中,杨某与张某于2024年4月签订8年期养殖场租赁合同。张某因市场需求低迷、经营困难,于2025年7月提出提前解约,后双方因杨某在场地内施工建房、租金支付等问题矛盾激化。杨某起诉要求张某支付2026年租金及利息,张某反诉解除合同、拆除建筑并返还多付的1万元。

受理案件后,龙门法庭依托“龙门和事摆”品牌的“调处”环节,办案团队直接走进养殖场,用“摆龙门阵”的方式与双方拉家常、听牢骚、讲实情。法官一边看场地、问经营,一边把法理和情理揉进方言土话里,让当事人感觉“这法官是来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判输赢的”。

经调查,本案核心矛盾在于如何让出租方减少损失、让承租方能退得出。为此,法庭组建“法官+养殖行业老手”的调解团队,分别给双方算账:给杨某算“长期空置账”,拖下去租金更难收;给张某算“违约成本账”,硬判赔偿可能更高。经过多轮“摆谈”,双方最终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调解结束后,龙门法庭还向当地养殖户进行了租赁合同常见风险提示,避免类似“建房影响使用”“提前解约无约定”等问题反复发生。

编辑:何希   校对:钟朝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