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5日是第55个世界环境日,今年六五环境日以“全面绿色转型 共建美丽中国”为主题。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整理了环境相关的法律问答,快来看看有没有您想了解的问题!
问题一:因环境污染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该找谁赔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9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实践中侵权人既包括直接排污的企业、个人,也包括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垃圾等行为的实施者。
问题二:环境侵权民事案件中,被侵权人需要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吗?
答:不需要。举证责任倒置正是环境侵权诉讼的一大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0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简单来说,被侵权人只需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对方有排污行为,如果对方想免责,必须先拿出证据证明“排污不会导致你的损害”。这大大降低了普通人的维权门槛。
问题三:生态环境被破坏了,法律上除了赔偿还能要求“修复”吗?
答: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4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问题四:听说我国刚刚颁布了生态环境法典,是真的吗?什么时候施行?
答: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这部法典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
问题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包括哪些内容?和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是什么关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依次分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5编,共计1242条,采取“适度法典化”模式,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10部法律全部纳入,法典正式施行后,上述法律将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统一、系统的基础性法律。
问题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普通百姓的生活有什么直接影响?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回应了多项民生关切,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严管监测数据造假,明确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能力并依法备案,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法律责任;构建生态环境信用修复机制,企业纠正环境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有助于合规企业恢复经营生产;科学管控秸秆焚烧,既考虑大气环境保护,又兼顾农民生产实际,体现了科学立法、人性化立法;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立跨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把好转移固体废物出省审批关。此外,法典专设“绿色低碳发展”编,为国家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等提供了法律依据。
最后,我们每个人能为生态环境保护做什么?
保护环境,不仅需要法律约束,更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参与。您可以:践行绿色生活,节约用水用电,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做好垃圾分类,多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主动监督举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时及时取证,向环境生态主管部门积极提供举报线索;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关注检察机关或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以案例学法守法,共同维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